黎青 作
□卞广春
这两天,为打投偶像而倒奶的事引发网友强烈批评。粉丝购买赞助商奶制品后,扫描瓶盖内的二维码才能为偶像助力。买得越多助力越多,喝不完又转卖不了,直接倒掉便成了最“快捷”的处理方式(5月5日《扬子晚报》)
偶像选秀节目层出不穷,尤其得到年轻人的青睐,在流量造星时代,似乎无可厚非。但造星、追星,应当有一个成熟的过程和举世公认的优劣评判标准,且该标准绝对不能偏离社会价值这一条主线。
通过购买某赞助商的奶制品,给偶像捧场,并不奇怪。但为了追星“只要瓶盖不要奶”“成箱成箱地倒牛奶”却是闻所未闻。每个人心中有自己偶像,为之追捧、助威、呐喊甚至打投,也只是个人的事。可当个人私事逐渐放大成为一种现象,就值得关注甚至重视了。
奶制品,是一种有经济价值的商品。这种商品从赞助商手里转到粉丝手里,本应运用无损失,或走向利益最大化。可为了追星,将牛奶成箱倒掉,这对参与选秀节目的当事人,以及节目的赞助商、组织者、策划人,是毫无损失的,可对打投偶像的追星族,绝对是极大的浪费,已经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
造星、追星历来有之,“把牛奶倒沟里”的造星、追星,愚蠢之至。虽然偶像选秀节目的组织策划者未强制粉丝倒奶,却为了偶像成功推出,变相鼓励与纵容粉丝肆意浪费。这种营销方式并没有肩负起社会责任,行为过程是损人利己,行为影响又是对劳动的不尊重,是对社会价值和时代方向的误导,甚至因此侵蚀青年人的追求和三观。
无底线造星,无理性追星,不是新鲜的“文化创意”,是有损社会和时代的渣滓。粉丝倒奶,是上了偶像节目造星者的当。另一方面,偶像节目骗钱、骗票已不是新鲜事,偶像节目直接获利,让畸形的饭圈打投文化愈加明显,亟待有关方面关注和吹哨喊停。否则,可能出现比“把牛奶倒沟里”更疯狂的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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