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国家广播电视总局9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严控片酬,坚决打击收视率(点击率)造假行为。
通知称,一些文艺节目出现影视明星过多、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问题,不仅推高制作成本、破坏行业秩序生态,而且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滋长拜金主义、一夜成名等错误价值观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纠正。
通知指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坚守底线红线;坚决摒弃以明星为卖点、靠明星博眼球的错误做法,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严格控制影视明星子女参与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减少影视明星参与的娱乐游戏、真人秀、歌唱类选拔等节目播出量。
通知要求,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同时,将加强收视率(点击率)调查数据使用管理,坚决打击造假行为,建立健全广电、公安等部门联合协调打击收视率(点击率)造假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惩戒。
解读坚决遏制追星炒星、泛娱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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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价值引领。各节目制作和传播机构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绝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绝不能做市场的奴隶,使作品充满铜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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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决遏制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要坚决摒弃以明星为卖点、靠明星博眼球的错误做法,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严格控制影视明星子女参与的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要减少影视明星参与的娱乐游戏、真人秀、歌唱类选拔等节目播出量,积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画和少儿、纪录片、对农等公益节目播出量,制作播出更多富有时代气息、格调积极健康、具有文化内涵的原创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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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以优质内容取胜,不断创新节目形式,严格控制嘉宾片酬。摒弃浮华,注重节俭,力戒高价追星、铺张浪费,坚决纠正高价邀请明星、竞逐明星的不良现象。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要提前向总局报备嘉宾姓名、片酬、成本占比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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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治理力度,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由所属协会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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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同一标准、同一尺度,维护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的健康有序发展。广播与电视、上星频道与地面频道、网上与网下要坚持统筹管理、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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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收视率(点击率)调查数据使用管理,坚决打击收视率(点击率)造假行为。坚决反对唯收视率(点击率)倾向。严禁播出机构对制作机构提出收视率承诺要求,严禁签订收视对赌协议。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干扰、造假收视率(点击率)数据。据国家广电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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