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综艺新闻 港台综艺新闻 欧美综艺新闻
地方网 > 娱乐 > 综艺新闻 > 国内综艺新闻 > 正文

从“昆山案”看正当防卫

来源:贵港日报 2018-09-03 10:48   https://www.yybnet.net/

徐林生

主持人语:8月27日,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昆山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于9月1日确认于海明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舆论对此高度评价,欢呼“正义终于到来”。虽说本案已经尘埃落定,但此前关于正当防卫的边界争议,仍然值得思考。

我国《刑法》规定,公民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从上述法律条款看,正当防卫针对的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防卫不能超过“一定限度”。可是,当人们面对不法侵害时,高度紧张、孤立无援,如何把握防卫限度是十分困难的,特别是在侵害方人多势众、手握凶器、事态危急的情况下,要求被侵害者理性、有分寸地还击,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样的“高标准”“严要求”,等于把正当防卫者当成按程序运行的机器人,把正当防卫当成技术活,否则,极易超过“一定限度”。

有研究者查阅了226份涉及正当防卫案件的判决书,发现其中绝大部分判决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只有6%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司法认定十分苛刻。有人戏称正当防卫为“僵尸条款”,道理就在这里。有专家据此建议,公民遭受不法侵害时最有效的防卫就是“跑”,问题是,紧急关头,当事人即使没有受伤,腿都可能被吓得发软,跑不动、脱不了身该怎么办?要正当防卫的公民当“跑男”,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是什么?

近年来,一些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引发较大争议。这与相关法律条款过于概括有关,与司法机关进行裁决时“瞻前顾后”有关,也与对正当防卫授权不足有关。正当防卫,是国家将垄断的救济权利让渡给个人,允许公民在紧急状态下,利用个人力量保护合法权益。这种授权过大,容易造成社会失序;授权过小,则阻吓犯罪作用微乎其微,不利于公民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时,一不小心就会超过“一定限度”,遭受牢狱之灾。

从我国多年司法实践、媒体舆论和民意,以及“昆山反杀案”引发的争议来看,目前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授权不是过大,而是偏小,立法机关有必要进行研究,给正当防卫“扩权”。特别是被侵害方寡不敌众,或者侵害方首先使用凶器的情形下,将被侵害人的正当防卫明确为特殊防卫,其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正当防卫才能更有效地阻吓犯罪,司法正义才能得到更好地彰显。

新闻推荐

陈翔口碑崩盘却依然被捧,观众:我们都以为他糊了

本文由明星粉丝团作者芦笙原创,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按理说,陈翔的口碑不是早就已经崩盘了嘛?他的性质和秦俊杰还不一样...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从“昆山案”看正当防卫)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