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宋中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等相关规定,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市政府日前结合资阳市实际发布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命令》)。
《命令》明确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要求以乡镇为单位,由县(区)人民政府划定森林防火区,并向社会公布。《命令》指出,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命令》要求,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山、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生产用火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提交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明确现场责任人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严禁在森林防火区丢弃火种火源。违反相关规定和政府禁火令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命令》还明确了分期分区精准管控、落实防火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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