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佳鹭)近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自今年6月起,市房管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资阳主城区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及房地产经纪行业乱象专项检查,目前已发放整改通知书22份。
该专项检查针对主城区约3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0余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主要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擅自预售商品房或以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性质的费用;未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未按照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销售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违反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格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商品住房的装修价格未明码实价,存在价格欺诈,在标价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费用;商品房预售方案有装修情况说明的,未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相应的装修部位、主要装修材料和部品设备的品牌规格等;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伙同购房人炒卖房号或提供便利,赚取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暴力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査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非法集资、非法挪用或侵占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与投机炒房串通,发布虚假广告、信息等,误导购房人市场预期,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中发现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未办预售许可证进行锁资、价格不规范、合同不规范、公示情况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从业人员无职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不按照规范操作等,市房管局向其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将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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