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资阳讯 (雷毅 周加强 记者 汤斌)记者从资阳市检察院获悉,去年以来,雁江区检察院在资阳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对数据库中的10名红色预警和7名橙色预警高危人员开展了网格化预防帮教,其中有3人回归学校继续读书,有12人在父母的带领下外出务工,有2人被强制戒毒。
近年来,该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撬动社会各方资源,通过“数据集合、精准界定、靶向施策、巡查监督、激励考核”的“五步工作法”,将高危未成年人纳入网格化管理范畴,打造出了具有资阳特色的高危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新模式。
建立高危未成年人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户籍信息、学习(工作)单位、个人成长经历、家庭监护情况、违法犯罪记录等。数据主要来源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平时办案中发现的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未成年人和犯罪情节轻微被检察机关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高危未成年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统一的信息平台系统,承担信息汇总、更新与输出的整个动态管理与控制任务,避免信息报送与统计的重复。
对纳入数据库的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并根据违法犯罪的严重程度,分别将其标记界定为红色、橙色和黄色三个颜色等级,视情况开展不同程度的帮教措施。对红色预警人员,进行长期关注,安排专人开展6个月至1年的跟踪帮教;对橙色预警人员,进行重点关注,视情况进行1至2次跟踪帮教;对黄色预警人员,进行普通关注,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为高危未成年人建立了三色预警档案后,对符合网格化帮教条件的推送至辖区网格员,由网格员在履行“一日双巡”职责时,对红色和橙色预警人员进行动态关注,实施“一对一或多对一”跟踪帮教服务。例如,在对红色预警人员进行帮教时,网格员每月至少联系一次被帮教人或其监护人,了解被帮教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现状;每三个月至少与被帮教人见面一次,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和思想、行为上的教育引导;根据情况,随时向被帮教人的亲友、邻居、社区等了解相关情况;发现帮教对象离开居住地而未报告等异常情况,通过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及时上报。
在高危未成年人的网格化预防帮教工作中,雁江检察机关分别与综治办、公安机关、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保持对接,注重保持积极主动的监督意识,对数据录入、监管帮教的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帮教过程、预防效果进行跟进以及及时反馈与传达,对不及时准确录入相关数据,或不按照规定开展帮教工作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或检察建议,纠正、预防可能存在的脱管、漏管等问题。
帮教期限到期后,网格员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预防帮教情况报告,对帮教过程、帮教人员的悔改情况等进行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告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回访,对网格员开展预防帮教的工作情况和帮教效果,进行客观、公正且合理的评估,并对帮教期限内高危未成年人是否有不良行为进行考量,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期限或者变更预防帮教措施。同时,雁江还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区级各部门和网格员的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成效与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奖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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