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购房群众:
为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现特就商品房购房过程中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办理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并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权利状况。建议您购买商品房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您所选房源对应楼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手续,也可通过我局官网(http://sfgj.ziyang.gov.cn)查询该房屋是否办理销售手续和权利状况。
二、若您选购的商品房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手续,请不要购买,更不能向开发企业、代理销售机构或第三方单位交纳或预存任何名目的资金,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并请及时向我局举报,防止其他购房群众受骗上当。举报电话:26639112
三、请您在购买商品房时充分阅读和认真理解买卖合同内容,全面了解房屋状况,评估法律风险;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进行网上签约备案,若您购买的商品房不及时备案,则您可能会面临一房多卖或被房地产开发企业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所购商品房等风险。
资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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