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承爽)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简称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解决个人账户保障范围窄、家庭成员不能共享等问题,从3月1日起,资阳市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有所变化,个人账户资金可全家共用。
据了解,从3月1日起,资阳市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挂号)、门诊特殊疾病、住院、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医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需要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在省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与疾病治疗和医疗康复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辅助器具等费用;在统筹地区内支付第三、第四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期照护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
如果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随同转移。此外,跨省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人员、医保关系跨省且跨制度转移人员,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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