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又到一年“3·15”。这是第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消协把今年消费维权的主题确定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与往年的“新消费我做主”“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等主题相比,今年主题更接地气、更贴近实际、更具针对性,可谓抓住了要害,切中了时弊。那么,我们的话题就从诚信说起。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说到诚信,人们大多会想起这两句话来,道理浅显,通俗易懂,不必赘述。从历史上看,中国人是崇尚、信奉、恪守诚信的,言而有信、言出必行、言行一致、童叟无欺等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可是,不知从何时起,诚信在我们的社会和生活中渐渐成了稀缺之物,反映在消费领域,就是企业、经营者诚信的缺失。每年的“3·15”,都是消费者打假维权、维权打假的一场狂欢,一个“假”字,传神地映照出消费领域的现状。君不见,这些年来,消费市场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消费欺诈、消费陷阱等无孔不入、花样翻新,大有劣币驱逐良币之势。近日,市消委会公布了资阳市2018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即虚假会销保健品、火锅店用回收油制锅底、虚假标注不诚信、轻视规范拒整改、进货不走“正道”、虚假检测害人害己、消费者遭遇“美丽陷阱”、购车被强制买保险、虚假标价玩欺诈、虚假违法广告等,涉及保健品、餐饮、美容、药品等诸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诚信缺失现象触目惊心。其实,消费市场乱象丛生,几乎都可以归结于企业、经营者诚信的缺失。缺乏诚信,“假”字当头,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伤害,安全消费、放心消费根本无从谈起。
究其原因,企业、经营者逐利的本能是主因,但与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惩罚震慑力度不大、商家违法成本低、消费者维权艰难等也密不可分。在这样环境下,一些企业、经营者可以昧着良心、不择手段、肆无忌惮大赚其“黑心”钱,而不必担心自己血本无归、倾家荡产。有鉴于此,紧紧抓住企业诚信、守信经营这一消费者长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消费维权主题活动,呼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从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倡导经营者加强自律、依法诚信经营,用诚实守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营造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社会氛围,让消费者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商品和服务监督职责作用,助力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让守信者处处受益,使失信者付出惨痛的代价、寸步难行,非常必要,势在必行。
但是,正如“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建设消费领域信用体系,促使企业、经营者诚信的回归,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当看到,消费市场诚信的缺失,由来已久、积弊日深、已成顽疾,治理起来难度极大。抓住“诚信”这一要害,对症下药,积极探索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顺理成章。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在于消费后评价,信用约束激励机制作用的发挥重在信用披露,因此,要着力推动消费评价机制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公示和投诉公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探索建立失信企业黄黑榜,完善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等,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企业信用、打造企业信用、提升企业信用的良好风尚,督促行业合规自律、企业诚信经营。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推动政府监管、引导行业自律、鼓励消费者监督、消协组织履行职能四个方面同时发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个新的课题,才刚刚起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百倍用心,持之以恒。
诚信,是企业、经营者立足之本,是广大消费者对消费市场的呼唤与期盼。在“3·15”这个重要节点,我们对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寄予厚望,充满期待。夯实诚信基石,消费者就能安全放心消费——
愿天下少“假”!
新闻推荐
本报讯(李群吴杰记者吴显云)昨(14)日,记者从资阳市雁江区法院获悉,不断完善“三中心”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了...
资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资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