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我深深感到后悔……希望大家引以为戒。”5日上午10点50分左右,一男子来到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投案。
原来,3月2日19点30分,该男子驾驶川A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资阳市雁江区宝台大道中铁滨江国际外十字路口时,追尾前方同向行驶的宝马车,顿时慌了手脚,加大油门逃离了现场。直属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目击者称嫌疑车辆驶进了附近一小区内。最终,民警在小区地下室找到嫌疑车辆,经车驾系统查询,民警查到了嫌疑人电话,并多次打电话劝导其投案,在民警的悉心劝导下,男子后悔不已,于5日上午来到直属一大队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男子驾驶证记12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对其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1000元。
凌敏 吴杰 记者 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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