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承爽)近日,资阳市开展了第38次主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主要对上路行驶的四轮电动车进行规劝并签订承诺书。
在整治现场,交警向群众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并讲解普及了电动四轮车的相关法律法规。交警提醒,目前资阳市销售的电动四轮车绝大多数不能上牌,更不能上路行驶,广大群众千万不可轻信“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可上路的等虚假宣传,公安机关也会视情况和情节,依法查处无机动车号牌和无证驾驶的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据统计,在当日的整治中,共有36起电动四轮车非法上路行为被现场警告,并签订了承诺书。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从11月1日起,交警将依法查处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无机动车号牌电动四轮车,对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采取扣留车辆、罚款300元、记12分的处罚,对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将处以罚款1000元并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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