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党组整体活力不强,班子团结协作较差。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工作制度、“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度,由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共同负责问题整改,推进工作。二是落实了由主要领导肩负整改第一负责人职责,分管领导认领了各自分管领域的问题,强化了班子成员的担当意识。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问题做了深刻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动态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疏导了职工心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廉政集体谈心谈话。
2.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到位,对职工不良情绪疏导不及时。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和完善机关现行制度。于2018年1月开展了“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实行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打卡签到制和工作时间外出请假单制,开展中层干部轮岗工作,并根据科室调整情况制定干部职工职能职责分工。二是围绕“转作风、提效能、重服务、塑形象”主题,开展全覆盖、多角度的谈心谈话。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了“文化助盲”“国际残疾人日”“圆梦行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送党章学党章”主题党日等活动,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和协作力。
二、关于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时,存在力度不深、措施不多、创新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召开党组会、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研究、部署。二是对市委政府制定的具有全局指导意义的文件,认真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三是实行限期报告,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贯彻落实进度汇报等方式,对照相关实施方案,逐条逐项进行总结、督促、反馈,并对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归纳汇总上报。四是结合残联职能特点,在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扶贫、保障等方面,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具体细化。
2.市重点项目残疾人康复中心推进不力,监管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聘请了专业人员作为甲方代表,专职从事中心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先后7次与松涛镇政府、派出所共同成功协调处置当地农民集体阻工、偷种青苗等情况,保证了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市级分管领导3次现场办公,组织相关单位协调并限期解决了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每周安排专人与甲方代表、监理单位现场开展对康复中心安全检查,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安全运行。四是加强与住建、规划等部门沟通协调,力争康乐南路、民福路早日动工建设,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创新推进“量服”工作不够。整改情况:一是以平台数据为抓手,精准掌握残疾人需求。2017年下半年召开全市“量服”工作分析会8次,开展“量服”通报2期,市、县(区)残联开展业务分析会288次,累计督查残疾人信息120904人次,核实改正408条,邀请派驻纪检组对乡镇“量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为全市残疾人绩效考核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数据保障。二是精准为残疾人提供服务。2017年,投入133万元重新发放“智慧量服”终端1280台、维修1800余台。按照“一人一策”制定需求202357人、落实202355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1445255项次。申报“机构量服”67家,为32110残疾人提供服务38740项次,该项工作绩效考核列全省第三名。三是抓好创新工作。2017年向省残联申报的督办转化、制度转化、项目转化中,分别有27个、30个、9个得到审批通过,通过率达97%。
三、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先后召开20次党组会研究党建相关工作,其中专题研究5次,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3次,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将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党建述职测评和考核,开展了2017年度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测评和党员民主评议,创新开展了机关党员述职。
2.安排非党人员从事党务、纪检工作。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新安排了1名党员具体从事机关党务、纪检工作,将非党人员的培养纳入了2018年支部党员发展计划。
四、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差距,存在党组会、业务会、支部大会套开的情况。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内政治生活规章意识。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关于县级以上党和国家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原则。制发了党建工作纪实手册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手册和党内政治生活考勤签到表。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按要求、按次数召开。三是丰富党内政治生活主要内容,每次会议和主题党日做到有内容,不随意。
五、关于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
召开党组会议随意性大,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力,主要负责人没有坚持执行末位发言制度。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并形成党组会议纪要。二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制定出台了《市残联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三是及时公开党组决策事项,党组研究需要公开的事项,除分管领导传达到分管部门外,理事长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传达。
六、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领导班子中没有按规定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整改情况: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汇报,根据残疾人数量及素质情况,提出培养和使用残疾人干部的具体比例和人数要求。
2.提拔科级干部程序不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学习培训。通过参加省、市两级业务培训,鼓励干部走出去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能力水平;组织政工人事干部参加组织人事部门培训,进一步规范人事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启动了中层干部轮岗工作。三是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按要求完成所管理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和整理工作。
七、关于党务政务公开流于形式问题
党务公开不全面、不具体、不及时。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市残联官方网站、公示栏、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方式,对中心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公”经费相关内容及时、全面进行了公开。二是及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对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和大走访中征求到的群众和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及时联系,做出政策宣讲并积极解决反映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八、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党组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不足。整改情况: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切实落实“四个亲自”,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二是督促指导分管科室排查了廉政风险点8个,并制定有效防控措施10条,圆满解决残疾人三轮车等信访和“口袋婆婆”等舆情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意识形态工作。
2.没有结合系统和行业特征深入思考、主动谋划、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残联系统特征,在残疾人群体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二是扎实开展了“全国助残日”“世界助残日”“关爱残疾人爱就在身边”等活动,为残疾人送去关怀和温暖,根据残疾人需求提供帮助,解决难题。
3.执行残疾人相关政策不力,专项资金使用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财务报销》《办公用品》等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就接待陪同人数超标、同城接待、“三单”不齐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整改。严格按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等运行经费,节约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肃资金使用范围,精确年初预算,严格规范年初预算审批程序。四是提高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力度,扩大残疾人受益面。2018年市残联残保金预算投入残保金727万元,较2017年预算投入增加47.7%。五是强化财务管理监督。已协调第三方机构,拟于2018年3月开展财政资金专项审计。
九、关于“监督责任缺失”问题
1.原纪检组缺少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跟踪监督检查。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纪检监督责任。对梳理和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廉政风险点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开展重点项目专项督查。召开全市残保金征收管理使用工作会,联合市财政局、卫计委对县(区)残联残保金管理使用、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残疾儿童康复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成立市残联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开展1次日常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建设的推进监督,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纪检组。
2.执行《关于预防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中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实施意见》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预防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残疾人工作大局。二是加强社会宣传。有效运用残联门户网站、“量服”工作平台等新兴媒体,借助“量服”入户调研之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量服精准分析会、残疾人工作者QQ群,组织各级残疾人工作者开展办证业务内容学习,加强办证业务管理。三是严格把关证件发放。县(区)残联建立残疾证件发放数据台账,从发证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四是严肃办证纪律。严格评残机构管理,拟联合市卫计委成立市级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残疾评定执行过程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处理特殊的争议性案例。
十、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问题
党组织制度不完善,对党员干部教育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个别党员身份意识淡化。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和完善现行党组织制度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制发了党建工作纪实手册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手册。二是有针对性的开展党员教育,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积极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在机关内部实行“五个不准”,提升党员干部自身修养和能力水平。三是严格按照既定制度进行工作评比,在2017年度考核工作中,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创新开展支部党员述职工作,严格开展民主评议。四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支部全体党员均实行按月缴费,并在党务公开栏中公开公示,对交纳党费不便的退休党员进行提前提醒,确保党费足额收缴到位。
十一、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
1.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强了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明确了专项资金开支的规范性要求,改进了分类明细账目、规范相关票据、完备相关手续等工作。二是各科室会同财务人员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残保金预算专项资金,从立项政策依据、项目执行时限、分配办法、绩效目标等方面开展了全面清理。三是会同财政部门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认真开展了残疾人创业就业、残疾人民生工程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及评估工作。四是各科室结合业务工作和专项资金使用,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
2.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出台《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对6项重大事项决策、4项重要干部任免、2项重要项目安排、7项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严格控制现金支出笔数和额度。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借阅相关财务书籍和资料,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坚决杜绝违规办理提货卡、个人银行卡公私不分的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已停止对男职工家属购买“关爱女性”商业保险,并举一反三再次清理自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26110285;地址:市级机关办公区二号楼3楼313室;邮编:641300;电子邮箱:sczyscl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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