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1-6月相关情况
本报讯(记者 赵文 实习生 吴雨桐)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一直以来是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昨(26)日,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新闻通气会召开,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通报,今年1—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54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418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36人。
5大特点涉嫌贪污受贿占八成
记者了解到,1-6月,全省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仍然呈现易发多发态势,其蔓延势头尚未根本遏制,并呈现五大特点。
从犯罪类型看,主要为贪污、受贿犯罪,以虚报冒领等方式直接侵吞、挪用款物情况比较突出。立案侦查的454人中,涉嫌贪污的占44.93%;涉嫌受贿的占34.14%。其次,乡镇站所和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人员犯罪较为突出。所立案件中,乡镇党政机关、站所工作人员占20.48%;农村“两委”人员占46.04%。再次,案件还呈现涉案金额普遍不大但社会危害较大的特点,在立案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418人中,涉案金额不满5万的占11.72%;5万以上不满20万的占44.02%;500万以上的仅有3人。案件还呈现共同犯罪占较大比重,占50.88%;犯罪领域主要集中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惠农扶贫财政补贴资金、社保优抚、灾后重建扶持、农村义务教育环节等。
紧盯基层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据了解,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同时突出惩治重点,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
据悉,全省检察机关将紧盯惠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坚持检力下沉、聚焦基层,坚决查办扶贫领域涉及金额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职务犯罪,特别是群众联名举报、引发集体上访、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同时,检察机关将紧盯项目审批环节,坚决查办公职人员在审批、监管扶贫项目和资金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解决扶贫领域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国家扶贫资金安全。据了解,省检察院还将选择问题突出的扶贫重点环节和领域,采用“挖窝查串、重点治理”的方法,适时组织“小专项”工作,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有效突破一批窝案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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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预防新模式
●巴中:推行“定点+巡回”服务模式,建立“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联络点(站)、检察信息联络员”网络体系;
●泸州:选聘驻村“第一书记”为检察联络员制度;
●绵阳:在扶贫对象手机上安装专门的APP软件;
●资阳:创新“卷宗式”预防模式,积极介入侦查办案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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