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阳市交通运输局与四川省资阳蜀渝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资阳市天王水泥有限公司、四川省资阳蜀通路桥有限公司签订的《321国道改造工程款支付协议》,原国道321线资阳段改建所有工程款项定于2015年6月9日前全部支付给四川省资阳蜀渝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资阳市天王水泥有限公司、四川省资阳蜀通路桥有限公司并办理最终清算支付手续。请涉及国道321线资阳段改建工程有关的债权人,务必于2015年6月8日前持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到四川省资阳蜀渝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资阳市天王水泥有限公司、四川省资阳蜀通路桥有限公司(受托人王冬琴:13882968197)办理结算与支付,资阳市交通运输局给予协助(联系人魏明全:15378668228)。2015年6月9日后,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将不再履行协助义务。望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资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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