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实施意见》将资阳中心城区普通住房标准重新定义为:“资阳中心城区普通住房按以下标准认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确立了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不看购房单价的政策,使资阳市在售房源中98%以上都能享受普通住房的相关政策优惠。
《实施意见》提出,“资阳市城乡居民和外来人员,凡在资阳中心城区(一城三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不含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的,一次性给予7000元的购房奖励。市政府主办的第五届房交会期间,对参展企业在房交会现场成交的资阳市中心城区(一城三区)普通商品住房,每套另给予2000元的购房奖励,且免收房屋登记费。”市民如果在资阳市举办的第五届房交会期间,在参展楼盘中购买商品住房,如果该房源是家庭首套普通住房,市民就可以享受政府给出的“7000元+2000元”的奖励措施。
近期本报将全文解读《实施意见》,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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