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1月28日专电(特派记者 胡佳音)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驻资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资阳市委主委刘廷安,提出了禁止电动老年代步车在中小城市上路行驶的提案。
刘廷安在提案中指出,市场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没有生产标准,未经科学设计,性能极不稳定,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加之驾驶人未经正规驾驶培训,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要严格禁止电动老年代步车在资阳中心城区和县城上路行驶。
为此,刘廷安建议,要加强市场监管,质监、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电动车市场检查,严格控制电动老年代步车流入和销售;对因销售商欺骗消费者未向其说明车辆用途,以致不能上路行驶或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协会应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路面执法,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应坚持宽严相济的人性化执法管理模式,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让群众理解和支持依法行政。要加强宣传引导,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通过不同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不轻信虚假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电动老年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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