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调解。送被告回家。本报讯(记者徐嘉欣)一枚国徽、一部电脑、一台打印机、数页纸张,条件虽简陋,但程序不简化。5月25日,在乐至县高寺镇原全家庙村村委会办公室,乐至县人民法院大佛镇人民法庭巡回审理了一桩名誉权纠纷案。
4月20日,乐至县人民法院大佛镇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孙女将爷爷和婶娘告上法庭。接到诉讼状后,庭长谭开幕立即前往被告住所地了解基本情况,同时送达应诉手续。当时,谭开幕发现80多岁的被告段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便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此案。经过周密细致的庭前准备,5月25日上午,名誉权纠纷案开庭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初步表达了和解意愿。“像这种家庭纠纷能调节就尽量调解。”谭开幕告诉记者,基层人民法庭受理的此类案件很多,看似蒜皮小事,却要下足功夫去调解,针对此案件,他还将继续做双方工作,争取让双方化解误会矛盾,最终和解。
法庭上谭开幕是严肃的法官,法庭下他也是群众的“贴心人”,由于被告家离村委会办公室有一定距离,谭开幕便开车接送老人,庭审结束后,在搀扶老人回家的路上耐心疏导,老人连连道谢。
“巡回审判就是为了方便群众。”谭开幕此次开展的调解工作只是全市基层法院人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他们用脚步和汗水切实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周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搭建起了与广大人民群众间的“民心桥”,也实现了审理案件和普法教育的有效结合,村民们通过耳闻目睹整个庭审过程,进一步知法懂法,有效实现了审理一个案子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还增加了司法透明度,彰显了法律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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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乐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