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乐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辖区内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贺某某、欧某某、徐某某共同或单独涉嫌抢劫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故意伤害罪等7项罪名。庭审过程通过新浪微博同步直播,全程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发挥法律效应、社会效应。
乐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案审理,庭前抽调精兵强将,强化办案措施,积极主动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工作情况,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就该案进行业务指导。争取扫黑办支持,与公安、检察院、监察委就证据收集、罪名认定、证人出庭等问题进行沟通。召开庭前会议,将被告人身份信息核实、程序性问题解决在庭前,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保障被告人权利。开展5次案情探讨,对梳理出的17个问题提前进行分析讨论,明确庭审重点,庭审中则集中解决有争议的问题,充分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
庭审中,审判长带领合议庭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高效推进法庭调查、举证认证和质证有序展开,庭审节奏紧凑、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体现了控辩平等原则,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权利给予尊重和保障。庭审中,公诉人借助科技法庭多媒体示证平台,全面展示本案证据,图文并茂、声形俱现,扩展了法庭空间的透明度和开放性,帮助审判人员、被告人、辩护人及旁听人员直观了解案情。
该案的顺利审理,彰显了乐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站位,以及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打准打实”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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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乐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