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某的哥哥垫付返还货款给王大姐。□ 蒋波
利用受害人不备之际,犯罪嫌疑人暗中调换收货单据,通过篡改货物数量的方式诈骗受害人钱财。近日,乐至警方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丘某。
4月19日上午,家住乐至县城区的副食品批发店老板王大姐像往常一样在店内忙着生意。这时,平时一直给王大姐送货的丘某送来价值9300余元的货物。看到王大姐正在店内忙碌,丘某便主动帮助王大姐将货物从车上卸了下来。
5月9日上午,供货商丘某像往常一样来到王大姐店上收取货款,由于是长期合作关系,王大姐便没有仔细核查货单上的货物情况,便在收货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货单上的金额结了货款。丘某走后,王大姐在清点货物时,突然发现货单上列出的好几样货物并不是自己预订的,且仓库里也没有这些货物。到底是供货商弄错了,还是有意制造的虚假货单?为了证实自己的怀疑,王大姐立即将前几次丘某送来的货单进行检查,发现都存在类似情况,货单上列出的货物比实际送来的货物多出了许多,而且上面的签名也不是自己的。发现自己被骗后,王大姐立即向乐至县公安局工业集中发展园区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询问受害人和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发现,供货商丘某到王大姐店上收取货款时,趁王大姐不备,迅速换掉了原收货单,并将事先制作好的比实际价格多的收货单交由王大姐付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对嫌疑人丘某进行了深入调查。最终,5月19日,办案民警在丘某租住的房屋内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丘某对其在乐至、眉山等地利用送货上门之际,趁受害人不备之时调换收货单骗取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受害人王大姐被骗的货款已由丘某的哥哥垫付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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