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土地流转款。□张磊严伟才唐东
本报记者唐嘉阳
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乐至县人民法院大力开展“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依法维护农民工、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截至目前,已执结涉民生案件26件,执行兑现93.85万元,最大限度实现了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胜诉权益。
全面梳理摸清案件底数
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5日,乐至法院执行局(庭)对未执结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案件,拖欠涉及职工、农民工利益的工程款案件,追索赡养费案件等十类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账,彻底摸清案件底数,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017年12月15日,乐至法院召开动员大会,对本次专项执行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2017年12月16日起,乐至法院集中人力、物力,针对“十类重点案件”,多措并举,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扎实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案件1
发挥网络查控功效信息查控精准化
杨某申请执行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乐至县法院于2012年9月依法判决确定了被执行人蒋某的赔偿义务。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杨某先后三次向乐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蒋某却在5年间通过“玩失踪”等手段千方百计躲避执行。乐至县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蒋某户籍地调查,但当地村组干部、村民均不知其下落,被执行人家中也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本案始终未成功执结。
随着“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的不断完善,执行案件查人找物的效率大幅提高,被执行人蒋某终究在“总对总”查控系统中露出“马脚”。承办法官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在被执行人蒋某实名登记注册的微信财付通和支付宝账号信息查询到其手机号码。消失5年的蒋某终于露面,并与申请执行人杨某达成和解协议并给付8万元赔偿款。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案件2
发挥法治学习功效注入守法正能量
近日,被执行人乐至县某林木有限公司主动联系乐至县法院执行法官,要求主动履行剩余债务。该公司与乐至县凉水乡中保安村和下油坊村的土地租赁纠纷,经乐至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该公司给付两个村村民土地租赁费本金50余万元及积欠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不履行,两村的村民委员会遂向乐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朱某参加“失信被执行人法治学习班”,对其进行严厉训诫,严正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法治教育后,该公司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土地租赁费35万元。在协议约定的第二期还款期限将至时,朱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偿还债务剩余的20余万元欠款。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案件3
发挥拍卖平台功效提升财产变现率
近日,乐至县法院通过淘宝网络交易平台,将执行标的物——位于重庆市大足县一商业用房上网成功拍卖。冷某与李某、钟某等劳务合同纠纷九案,冷某欠李某、钟某等9人劳务费共计186000元,9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冷某偿还李某、钟某等9人劳务费合计186000元。判决生效后,冷某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9名申请执行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法院向冷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冷某辩称,在起诉之前已偿还部分劳务费,只是没有证据,现在确实没有能力履行,现有一套商业用房已经抵押贷款,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财产。经调查,除了已经抵押贷款的房产,冷某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多方协调,最终将该商业用房拍卖,偿还李某、钟某等9名农民工的劳务费。
该标的物起拍价316000元,成交价514000元,溢价198000元,溢价率达62.7%。本次拍卖吸引2073名群众围观、7名网民报名参加竞拍,持续近25小时,竞价64次,延时35分钟,延时竞价38次。
这是乐至县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以来,又一次溢价率超50%,并成功变现执行标的物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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