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远雄)8月28日晚,乐至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称,乐至县飞帆路鑫鹏花园二楼歌舞厅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夜间休息。
接件后,乐至县文体广新局迅速处置。根据推断,信访人所举报的“飞帆路鑫鹏花园二楼歌舞厅”,应为该路段的东方豪仕歌舞厅。当晚11点,该县迅速召集文体广新、环保、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该歌舞厅紧邻周边小区住宅楼院,确实存在噪音扰民现象。技术检测人员现场选取2个点位进行环境噪音扰民监测,随机检测的音量均超过国家规定城市广场噪音不超过60分贝的标准。根据检测结果,执法人员当场对经营场所业主进行批评教育、政策宣讲,并当场作出警告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
29日0:30,该县召集文体广新、环保、公安等部门召开会议,明确责任,研讨信访案件处置措施,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做好全县娱乐场所噪音管控和治安管理。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联合组成经常性的监管机构,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隔音设备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回应、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到位,对检测不合格的经营场所立案查处到位,无相关手续的企业依法取缔到位,将无视法律法规强行经营的业主依法追究到位;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严格将音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值内,不影响群众正常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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