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谭开幕张光才记者吴显云)近日,乐至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两案两名“老赖”作出拘留决定并处罚款。这是该院开展“百日攻坚战之利剑行动”采取的首次强制执行措施。
该院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及市、县两级法院力争用一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体目标,决定在7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百日攻坚战之利剑行动”,集中打击拒执行为,对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或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本次拘留的两名“老赖”,均属于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情况。经调查取证,对被执行人蒋某某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1万元,对被执行人某货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唐某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并对公司罚款5万元。在作出决定的当日,被执行人蒋某某兑现了案款、罚款及申请执行费,公司缴纳了罚款,并作出了15日内兑现案款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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