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波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渐渐出现在群众的生活中,为贪图运输烟花爆竹背后的巨大利益,在明知自身没有运输烟花爆竹资质的情况下,不少货主决定铤而走险,不料被民警逮个正着。近日,乐至县公安局石佛派出所成功查扣了一辆满载烟花爆竹的货车,当场挡获了涉嫌非法运输的驾驶员姚某。
2014年12月28日上午10时许,乐至县公安局石佛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318国道上有人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在辖区318国道上进行设卡盘查。正当民警在依法检查时,发现一辆货车看到执勤检查时却调转车头准备离开。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即上前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货车里装满了用牛皮纸包着的烟花爆竹,总共有260余箱,价值十余万元。民警让司机出示“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但司机不能提供任何资质证明以及运输手续,该车也没有悬挂危险品警示标志。
民警调查发现,该车不仅不具备运输危险物品的条件,而且没有办理公安机关核发的“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姚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据姚某交代,为了能抓住年前烟花爆竹销售的旺季,姚某便在遂宁市一家爆竹厂购买了260余件不同型号的烟花爆竹。为节省运输费用,自己便抱着侥幸的心理,在没有取得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用自己的货车进行运输。
目前,驾驶员姚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品已被依法处以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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