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安岳县法院依法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康某某、罗某某等11名被告人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一案进行隔空宣判。
此次庭审,面对被告人众多且分别羁押在安岳、资阳两地的情形,安岳县法院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最终法警在通过核酸检测后进入看守所提押出被告人,利用远程提讯设备使得此次庭审顺利进行。庭审查明,被告人康某某伙同被告人罗某某、刘某等4人,组成以康某某为纠集者,罗某某、刘某等4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在安岳县岳阳镇新村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1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张欣然 吴杰 记者 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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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