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可以拿到自己期盼已久的血汗钱,如今却遭拘留,这让张军(化名)后悔不已。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张军的命运急转直下,这事还得从几天前说起。
10月15日中午,安岳县男子张军正在位于安岳县城的家中吃午饭,因为好喝酒,期间喝了二两多散装白酒。突然工友来电让张军去兴隆镇某工地领工钱。欣喜若狂的张军竟忘记了自己饮酒的情况,立即驾驶两轮摩托车从家中出发前往兴隆镇。刚出门没多久,张军突然想起自己喝了酒,但是侥幸心理作祟,他并没有停止驾驶。眼看距离工地只有1公里路程的时候,张军被正在设卡检查的安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兴隆巡逻中队的民警查获。经过现场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70mg/ 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扣留了张军的机动车驾驶证,并通知其15日之内到交警队接受处理。
10月16日,来到交警队接受处理的张军以为自己只是普通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又不是醉驾,顶多被罚款。但是民警通过查询核实,发现张军在2016年5月13日同样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安岳县交警大队岳城中队处罚。民警告知张军,根据规定,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鉴于张军的认罪态度较好,且其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最终张军被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2天,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李泽宇张光才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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