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袁梅肖维维记者吴显云)记者近日在安岳县检察院获悉,邓某某、黄某某等6人为获利常年出卖他人信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被绳之以法。
2012年至2017年间,邓某某、黄某某等6人非法获取安岳县多个小区业主姓名、电话、身份证号、门牌号等信息,向商业营销活动的商家进行销售。审查起诉阶段,该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最终审查确定6人涉嫌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累计达46715条。这是该院提起公诉的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近日,县法院宣判,李某甲、陈某某、黄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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