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龚佳蔚 记者 郭建民)与人发生纠纷后,男子徐某躺在公路中间阻挡过往车辆通行,还将两名前来劝阻的人民警察咬伤、抓伤。荣县法院近日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6个月。
1月27日下午3时左右,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行至荣县双石镇明胜街时,认为路边一拖车挡了自己的路,与拖车车主陈某某发生抓扯,并自称摔伤要求其赔偿医药费1200元。
徐某在双龙公路中间躺下,引来上百群众围观,并阻挡了过往车辆通行。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多次劝说徐某离开未果,决定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徐某遂抓咬执法民警,致两名民警受伤。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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