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泽恩 张军 记者郭建民 实习生 赵梦旭)一“90”后小伙刑满释放后,帮朋友忙去“教训”他人,结果导致对方重伤。近日,荣县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
4月7日,刘君受赖洪伟(另案处理)的指使,伙同徐波等四名未成年人,窜至荣县复兴乡李全友家附近,刘君以找人采石头为由,来到李全友家门确认坐在其家门口的人就是李全友时,刘君上前用手臂勒住被害人的脖子,徐波等三人随即对其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全友的损伤属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君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重伤,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新闻推荐
荣县梓金陶业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代大君于2016年1月19日向我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市人社工举(2016)6-20号举证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提交有...
荣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荣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