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厅长黄河向大会作2014年年度审计报告 省人大宣传处供图
本报记者 宋锫培 见习记者 徐雯夏
昨(2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成都举行,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黄河向会议作了四川省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审计项目9100个,审计后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促进增收节支69.96亿元,挽回损失93.11亿元;审减政府建设项目投资113亿元;提出审计整改建议被采纳17678条,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80项。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13件,移送处理人员302人,其中,已有126人受到刑事和党纪政纪处理。
A
省级预算管理
部分预算下达延迟半年
报告指出,2014年审计厅重点审计了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等情况,并首次对省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财政、地税等部门狠抓增收节支,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财政宏观调控作用不断增强。但在预算管理的精细化、财政资金绩效和决算编报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报告表明,针对预算分配不够合格和及时的问题,在抽查3个市县11个项目的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发现对5个项目虚编申报资料等问题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安排资金2130万元。同时,部分预算下达不够及时,经抽查,省级专项预算48.96亿元未按规定在6月底前下达至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其中14.99亿元在11月份以后才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42.35亿元未按要求于1个月内下达,其中44.65亿元延迟两个月以上,最长的延迟半年。
由于部门间涉税信息交换渠道不畅通和内部资源整合不到位,报告显示,2014年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和7个市地税局应征未征1337户企业房产税396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4亿元;全省有1.87万辆汽车计税排量低于车管部门登记排量,降低了车船税计税标准,导致少征税款。此外,还存在未在规定时限内退还税款的情况,审计厅在抽查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和7个市地税局2014年办理误收退税业务中,在受理退税申请后,未在规定的30天内退还的税款有4577万元,办理退税时间最长的达248天。
B
省级预算执行
涉及违反规定金额7561万元
记者在报告中看到,审计厅对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监狱管理局及其13个下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首次同步开展了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对部分非经营性房产有偿使用管理情况和挂靠省级部门的学(协)会进行了延伸调查。截止2014年末,5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尚有以前年度各类结转结余资金4350万元未及时申报上缴,省旅游局将历年补助资金结余981.8万元列作往来款项,未交回财政统筹使用,部分资金挂账时间长达10年以上。同时,5个部门及其4个下属单位存在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和专户资金、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以及以拨作支等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7561万元。
报告还透露,一些部门在“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等方面仍然存在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3个部门及1个下属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万元。省旅游学校部分公务接待开支无接待审批单、派出单位公函及接待清单,存在超预算问题。省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为职工公交卡充值,超过政策规定多发交通费2.16万元。此外,在抽查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和部门下属的13个单位时发现,2014年有2.93万平方米的房屋等资产未按规定公开招租,涉及合同金额999万元;有10个单位收取的房屋出租收入1152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财政,直接用于发放绩效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C
重大政策落实跟踪
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
针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全省审计机关持续开展了跟踪审计。抽查了100个省重点项目发现,2014年有49个项目未实现当年计划目标,完成投资额只占计划投资额的52.4%。一些项目开工不及时、建设推进慢,其中,成安渝高速公路原计划于2012年底建成通车,但至今未完工,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对于“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情况,报告指出,一些省级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学(协)会兼职,下属事业单位与对口学(协)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混管混用,部分职能边界不清。一些学(协)会利用行政影响获取利益,省医学会利用开展继续教育、组织学术会议的机会,邀请医药企业到现场宣传产品信息等,仅2014年就收取企业赞助费1499万元。抽查的一些学(协)会将其所获部分收入“反哺”主管单位,2014年向主管单位上缴收入、承担费用等1385万元。
D
省属国有企业
违规向高管发放160余万元
审计厅在对四川化工控股(集团)、省煤炭产业集团、新华发行集团、党建期刊集团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部分重大决策事项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决策、前期工作不充分等问题,形成亏损或潜在损失。川煤集团未按规定报经省国资委核准,对外投资主业外的项目3亿元,造成2.16亿元的潜在损失。新华发行集团“新华之星”建设项目多次调整决策,先后4次扩大建设规模并变更设计方案,造成设计费损失836.4万元。同时,新华发行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以虚假票据、虚构事项套取资金88万元,用于向参加书刊发行会的人员发放交通补助等支出;川煤集团、化工控股集团违规向高管人员发放薪酬163.67万元。
此外,报告指出,对省联社和宣汉等15家县联社2014年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审计调查表明,3家县联社向“两高一剩”行业发放贷款7978万元,2家县联社向融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4910万元,向财政部门、内部员工违规发放贷款1180万元。同时,省农村信用社资金信息系统未包含高风险投资业务、个人贷款信息不完整,难以实时有效地对资金安全和涉农贷款发放的真实情况进行全面监控。荣县联社2013年购入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且无有效抵押担保的信托产品3亿元,存在明显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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