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莉莎)4月10日,为抓好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做好湖北等重点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第21号通告。通告指出,湖北等重点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应于到(返)市3天以前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申报登记,到(返)市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到(返)市后1小时内要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告登记。
一、提前申报登记。湖北等重点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应于到(返)市3天以前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申报登记,到(返)市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到(返)市后1小时内要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告登记。
二、严密摸排管控。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住宿业、汽车站、火车站等重要场所要认真摸排登记湖北等重点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掌握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倡导关心关爱。村(社区)要加强对湖北等重点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的服务管理,为其提供日常居家生活服务、心理疏导等关心帮助,拒绝歧视、排斥等行为,营造相互关怀的社会氛围。
四、积极配合管理。湖北等重点地区及国(境)外到(返)市人员要按照要求及时申报登记,自觉遵守自贡市相关防疫规定,积极配合村(社区)管理,共同筑牢疫情防线。对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为持续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请广大市民加强相互监督。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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