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翟羽佳 明祥平记者 郭建民)近日,自贡市检察院举办刑事申诉案答复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申诉人张某某不服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向自贡市检察院申诉。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该案后,进行了立案复查。案件承办人全面审查了申诉材料和原案卷宗材料,听取了申诉人、原案公诉人员和审判人员的意见,对直接影响该案定罪量刑的鉴定意见进行了复核,针对鉴定意见中的疑惑之处和专业问题,询问了原鉴定人。复查后认为原审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根据法律规定对张某某的申诉请求作出不予抗诉的决定。为保证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该院决定公开答复申诉人,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公开答复会上,申诉人充分表达了申诉理由和请求。案件承办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和请求,从全案证据、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为申诉人分析解惑、释法说理。
通过公开答复释法说理,申诉人张某某对检察机关采取公开答复的方式予以充分认同。受邀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对此次公开答复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市检察院案件审查认真,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合法,答复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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