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记者 柯娟
核心提示
买
二手房中介公司、开发商销售楼盘、私家侦探社、电信诈骗者、非法讨债者购买个人信息
卖
个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擅自出售他人个人信息
有人说“欠钱的是大爷”,28岁的杨某的职业就是帮人催账收账,然后从中提成。为了催账更有效率,杨某想出一招:从网上非法购买欠款人的全部户籍信息,然后用父母、妻儿等相要挟,让对方尽快还钱。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金牛公安分局获悉,杨某因为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已被监视居住,之后将移送审查起诉。杨某是成都以个人名义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牟利,而被追究责任的第一人。
恐吓:“不还钱 叫你儿子小心点!”
2012年9月,在自贡的孟某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货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希望孟某尽快偿还75000元货款。孟某当时手头紧张,想到自己已经换了住所对方也找不到自己,因此百般推脱不想还钱。今年1月,孟某因为生意上的缘故,再次来到该货运公司,杨某在公司堵住他,催促他尽快还钱,并且给他看了一张纸,上面有孟某父母的名字、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详细的个人信息。杨某语带威胁,声称不还钱就要对他家人怎么怎么样。为了父母不被骚扰,孟某只得四处筹借偿还欠款。
孟某的户籍资料,是杨某在网上购买所得。如此催账让杨某尝到了甜头。28岁的杨某是黑龙江人,在位于金府路的这家货运公司上班。由于公司有很多货款总是追不回来,公司负责人让杨某帮忙追货款,并承诺追回一笔钱可以给杨某20%左右的提成。杨某上网搜索,发现有一些售卖个人信息的QQ号,他便通过这些QQ号,提供自己要找的那些欠款人信息,对方就为他找出与这些欠款人相关联的户籍信息,比如父母、妻儿子女的信息。
购买:网上买个人信息最多100元
从去年3月到11月,杨某先后5次通过不同的QQ号码,以80-100元的价格在互联网上购买了“杨某”“汪某”“罗某”“王某”“孟某”等五人的全家户籍个人信息共计18人,并利用非法窃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催收”拖欠的货款,比如向谁收账,就说我知道你父母的信息和地址,如果你不还钱,我会怎么怎么样对你父母等进行恐吓,让人还钱。今年1月14日,营门口派出所民警在驷马桥洪山南路一小区内将杨某挡获。目前,杨某因为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已被监视居住,之后将移送审查起诉。
金牛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基本上是以公司的名义,比如二手房中介、培训公司、私家侦探社等,购买之后用于商业谋利。而像杨某这样,以个人的名义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个人使用这些信息进行收账从而达到赚钱的目的,从而被移送审查起诉的,还是第一次。
个人信息交易已形成完整链条
金牛公安分局法制科副科长黄昆称,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一旦查实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得个人信息,无论是否使用了这些个人信息,都涉嫌违法犯罪。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信息网络的广泛普及,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日益泛滥,由此滋生的电信诈骗、非法讨债等下游犯罪花样翻新、屡打不绝,社会危害严重。继去年公安部连续两次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并取得重大战果后,今年年初,公安部再次部署指挥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四川等23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第三次集中行动,严厉打击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透露,如今,个人信息的交易已经形成了完整链条。
提醒: 四招 严守你的个人信息
公安机关提醒,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尽量不要在互联网上发布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照片、文字;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护照、驾照、社保卡等证件;妥善处理好含有个人信息的单据、票据,如实名制火车票、快递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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