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陈菲菲)近日在一件民间借贷执行案件中,一名被执行人不愿向法院移交被司法拍卖的房屋。昨日记者获悉,沂源县人民法院通过多次沟通协商,与被执行人讲明其中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迫于法律的威慑力,最终被执行人主动移交了房屋,依法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4月,被执行人唐某分二次向申请执行人赵某借款264000元,并出具二份借条,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时间,同时唐某以其与其夫陈某共有的经济适用房一套作抵押,但未办理抵押手续。此后,上述借款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赵某诉至法院。期间,唐某与陈某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该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唐某依法偿还借款及利息,陈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过程中,沂源县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唐某与陈某共有的经济适用房,并责令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并双双外出打工躲债,很难联系到本人。
经了解,被执行人因欠债太多,早已不在其房屋内居住,房内家具及日常用品、衣物已基本搬空,其房门亦被讨债人用斧头砍的满是裂痕。
沂源县出台了关于经济适用房买卖的相关政策后,沂源县法院决定对该房屋尽快依法予以拍卖,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通过被执行人亲属,电话联系到陈某,起初陈某还算配合,但对房屋依法委托进入网拍程序后,陈某便不再接执行人员电话,执行人员依法通过电话短信及微信方式通知了陈某相关的拍卖事项及通知,后经两次拍卖,该房屋顺利成交。
房屋成交后,最大问题便是房屋交接。针对该问题,法院执行人员再次找到唐某妹妹,通过唐某妹妹又找到陈某妹妹,向他们讲明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通过多次做唐某及陈某亲属的工作,迫于法律的强大震慑力,他们终于分别联系到了唐某及陈某。陈某委托其妹妹,会同唐某及被执行人的儿子于2月28日主动到法院联系执行人员,表示配合法院工作,将拍卖房屋依法交接给竞买人。法院执行人员及时与其他各方当事人联系,与当事人一起到房屋现场,对拍卖房屋依法进行了交接,至此本案涉及的最大难题顺利解决,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新闻推荐
晚报讯(记者崔晓蕾)昨日记者从淄博市检察机关获悉,沂源县检察院公布一批案件信息,案情涉及聚众斗殴、妨害公务、诈骗...
沂源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沂源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