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博物馆举行的《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中,展出了15份具有历史意义的“中国第一”的照片和实物,其中一张图片格外吸引眼球,图片中展示的是淄博市沂源县悦庄镇中心幼儿园的小朋友在老师的指导下,用玉米、红小豆等农作物精心粘制而成的法制宣传画,迎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图片。虽然已经过去了4年的时间,昨日记者采访该园园长宋维华时,她对当时的情景依然记忆犹新。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怎样以此为契机,引导幼儿从小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宋维华和老师们专门进行了研讨。“单纯的法制教育课、主题班会等形式不适合幼儿的认知特点,教育效果不明显。幼儿阶段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幼儿善于在情境中感知,在观察体验和动手操作中学习。因此,我们集全体教师的智慧,萌发了‘用当地自然资源和农作物材料制作宪法日宣传画’的活动创意,引导幼儿通过丰富多彩的创作活动感受宪法日的氛围,懂得宪法日的含义,了解宪法知识,产生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之心。”宋维华介绍,活动之初,老师们广泛搜集材料,比如适合国徽纹样的粘贴材料:玉米、红小豆等。“为了发挥农村资源的教育价值,我们一直把‘挖掘乡土资源,弘扬传统文化’作为幼儿园的特色发展项目。树叶、石子、农作物的种子、果壳等都是幼儿喜欢的操作材料,它们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与幼儿的生活息息相关,可以让幼儿任意操作、探索,给幼儿带来无限的乐趣。”选好材料后,中大班的老师向孩子们详细介绍宪法日的含义、国徽的纹样图案。孩子们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用心观察,认真粘贴,用纯天然的材料制作出了各种法制宣传画。为了将活动推向深入,活动中,由大班的孩子担任“小小法律解说员”,向中小班的孩子们介绍宪法日。
人民网于2014年12月1日对该活动图片进行了刊登,同年12月3日《人民日报》头版以“动手制作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为题对我园宪法日活动进行了报道。全国人大网、网易新闻、凤凰资讯、时政论坛等20多家知名网站进行了转发。2015年,中宣部出版的普法读本《法制热点面对面》选用了这张照片,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
“普法就应该从娃娃抓起,对于幼儿园而言,做好《宪法》宣传更是责任重大。我们幼儿园在一日活动中,教师将粗浅的法律常识贯穿于幼儿一日活动之中,通过情景教学、讲故事、学儿歌、做游戏等多种形式,教育幼儿从小爱祖国,爱家乡,遵纪守法,做个懂礼貌,有道德、守纪律的好孩子。”宋维华表示,该园将不断创新,在传统节日及具有重大意义的节日活动中,继续引导幼儿利用农村自然资源开展节日庆祝活动,让幼儿在活动中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的同时,培养幼儿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培养爱国主义情怀。
(晚报记者相国旗)
新闻推荐
开展家访工作日前,沂源四中教师重拾走家串户传统家访模式,利用休息日对困难学生家庭走访。拉近彼此的心理距离...
沂源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沂源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