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孙艳芹)昨日从检察机关获悉,淄川区检察院、沂源县检察院日前公布4起案情,涉嫌受贿、盗窃、交通肇事等罪行。
日前,淄川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淄川大队寨里中队协勤员成婷婷受贿一案,经淄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成婷婷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日前,沂源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田源、王国鑫,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奎强,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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