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淄博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全省司法所建设现场会、全省律师管理工作现场观摩会先后在淄博市召开……这一年,市司法局全面完成了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并在服务经济社会新常态中实现了新发展
推进法治淄博建设
在全市实施“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和谐家庭创建”等34项市级重点法治建设工作项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创一流,立足专业设计、专业制作、社会运营,在区县、乡镇、村居建设了30处法治文化基地,在部门、单位、学校建设了50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为群众学法搭建了新平台。基层法治创建力度不断加大,目前淄博市共有5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3个省级示范村;1所全国“依法治校示范学校”、38所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全市2000多家企业被命名为“诚信守法企业”。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有7名律师被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9名律师担任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10名律师担任人大立法咨询团成员。成立了“金融法律服务团”、“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等十余个专项法律服务团,建立了市级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等专家库。组织开展律师服务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活动,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全市律师共为198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拓展民间借贷、土地流转等公证业务,延长服务链条。鲁中公证处上门为一家预备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集中办理了涉及700多名股东解除委托持股、股份确认等事项公证,受到企业的好评。
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积极推动“社区律师工作室”和“一村一律师”工作试点,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积极发挥妇女维权服务团、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团等各专项法律服务团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张店区212个社区(村居)全部建立了社区“律师工作室”,在全市率先实现了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延伸了律师服务触角。在全市8个公证机构设立了11名公证质量检验员,做好质量监管工作,提升公证公信力。全市律师解答法律咨询26956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1069件,同比增长12.1%。全市办理各类公证25678件,同比增长13%;办理司法鉴定案件5933件,同比增长25.8%。
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24小时动态监管,积极推行个案矫正工作法,教育矫正质量进一步提高。积极指导区县加大社区矫正基地建设,各区县集法治教育、劳动矫治、社会帮扶为一体的基地,为教育矫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在市、区县看守所、少数民族聚居地和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高新区仲裁院设立“双向互助绿色维权通道”,为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弱势群体等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基层行”活动,着力打造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突出抓好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质量。2014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12件,免收诉讼代理费850余万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9000万元。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效能
目前,全市共建立村居调解组织3504个,镇(街道)调解组织89个,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324个。开展“争当最美人民调解员”活动,大力推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和沂源县村级三级调解网络等经验,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效能。2014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纠纷21000多件,成功率达98%。
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全面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落实政法专项编制和所长副科级待遇的基础上,2014年开展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集中推进年”活动,召开了现场会,重点加强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司法所工作整体水平。目前,全市8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
(晚报记者李群通讯员牟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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