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梁凌飞通讯员唐文虎孙振凤)新购手机短短5个月内频频出现故障,这让沂源县的褚某十分恼火,想找商家退还手机款却屡次遭到拒绝。昨日,记者从沂源县工商部门获悉,这起“恼火”手机纠纷案经沂源县消保委调解,商家已经将手机款退还。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2日,褚某从沂源县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当晚给手机充电时,发现电池不能充电。第二天,褚某去手机店要求更换手机却遭到对方拒绝,对方只为褚某换了电池。回家再充电时,结果不到2个小时电池烧爆。次日,褚先生再次去手机店要求更换手机,再次遭到拒绝后仅给换了充电器。5月底,褚先生忽然收到话费被大量扣减上网流量费的通知,去移动公司查询,结果是手机自动上网连接的问题。无奈再一次去手机店要求退机,仍然遭到商家拒绝。无奈之下,褚某只得向沂源县消保委投诉,要求商家退机还款。
经过沂源县工商部门调解,商家已经将手机款退还给了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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