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梁凌飞通讯员唐文虎吕培峰)购置机器,双方签订合同不足一年,由于合同“破产”,想退机器却很难。昨日,记者从沂源县工商局了解到,这起因合同“破产”起纠纷的案件,经工商部门调解,消费者拿到了5000元的经济损失。
去年8月29日,新泰市的张某从沂源县任某处购置了一台中国结板结机器,双方签订了加工协议书,期限为一年。然而机器购置后,由于现在中国结市场经营惨淡,而张先生购置的板结机器效能低,双方产生严重分歧,加工协议宣告“破产”。由于机器购置还不足一年,张某多次找到任某协商,要求退还机器,赔偿损失并终止双方加工协议。双方僵持不下,张某便向沂源县工商局进行投诉。
昨日,记者了解到,经过工商部门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张某将机器退还任某,而任某也退还5000元损失给张某,双方终止协议,结束合作关系,一场棘手合作纠纷在沂源县工商部门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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