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李承琳通讯员唐文虎徐学亮)今年2月份,沂源县消费者田先生在本地一家汽车修理厂维修车辆,结果维修后的面包车使用三天后再次出现故障,田先生便与汽修厂协商车修无果赔偿事宜,遭到修理方拒绝后,消费者于3月上旬向沂源县工商局悦庄工商所投诉,请求工商部门主持公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近日,在沂源县工商局悦庄工商所的协调下,该汽车维修质量纠纷投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接到消费者田先生投诉后,悦庄工商所立即派出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了解,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田先生面包车故障进行技术分析,结论是汽修厂在维修过程中曾在气门室盖垫使用胶合剂进行密封,才导致发动机不上机油并产生磨损。在多方技术分析事实上,汽车修理厂承认使用胶合剂有可能导致上述故障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过沂源县工商局悦庄工商所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汽车修理厂自愿无偿修好田先生面包车辆,免收再次维修车辆费用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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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沂源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