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近日,淄博市高新区甘家村法治文化基地、临淄区金岭回族镇法治文化广场、周村区丝绸路街道胜利社区文化广场被省普法办命名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淄博警察博物馆、张店区检察院文化大厅和沂源县实验中学被省普法办命名为全省首批“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随着“法治淄博”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六五”普法规划的逐步实施,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加强对地域法治文化的挖掘,组织文化专家挖掘整理地方法治名人故事、法制典故、法治警言等文化资源,把齐文化、孝文化、聊斋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法治文化基地建设坚持专家设计、专业打造,加强规划论证、设计建设方案、指导监督施工,打造推出了甘家村法治文化基地等一批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法治文化阵地精品。目前淄博市已建起法制宣传教育基地65处,法治文化基地31处,法制宣传一条街2862条,法治文化墙3000余处,法制宣传栏15000余个。
(记者李群通讯员牟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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