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瑞雪通讯员张云龙)昨日,记者自市森林公安部门获悉,淄博市发布《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的通告》,清明期间淄博市火险等级高位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内或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吸烟、上坟烧纸等。
清明节期间,淄博市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森林火险等级增高。为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部门发布通告:森林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内或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吸烟、烧荒、烧秸秆、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点放孔明灯、爆破、野炊等野外用火。淄博市鲁山林场、淄博市原山林场、淄川林场、临淄区垢皋林场、沂源县鲁山林场、沂源县织女洞林场、沂源县毫山林场、沂源县松山林场等国有林场内旅游景区景点实施禁火,除景区景点外其他区域实施封山,禁止携带火种进入。
淄博市将严厉打击故意纵火犯罪。市民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举报,森林火警电话:119、228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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