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1日,记者从淄博仲裁委员会获悉,因工作需要,淄博仲裁委员会搬迁至新址——淄博市张店区心环东路金街1号创业大厦(北京路往西)18层、19层办公。市内多条交通线路可以抵达新地址。6月1日开始,淄博仲裁委员会在新地址办公。
淄博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组建仲裁机构的有关文件规定,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山东省司法厅注册登记,于1995年12月27日成立的淄博市唯一民商事仲裁机构。职责是:以仲裁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解决经济纠纷的便捷方式。淄博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常设机构。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内设联络一科、联络二科、立案室、秘书室和综合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仲裁案件办理事务。截至2019年12月,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20887件,主要业务指标稳居全省全国前列。
2020年年初,淄博仲裁委作为全省唯一的仲裁机构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国250多家仲裁机构中,只有11家获此殊荣。
(宓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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