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敬东通讯员宫席王佳琪报道
本报讯为有效治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3月11日,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张店公安分局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对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严厉处理。
在某小区,发现有多辆私家车占用小区消防车通道,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车辆已多次劝阻、提醒。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派出所执法人员与车主取得联系后,对车主刘某某、胡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两名车主进行当场处罚。
下一步,张店区消防救援大队将联合张店区公安分局、张店区交警大队对小区消防车通道开展联合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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