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芙蓉 报道
本报淄博讯 3月4日上午,周村交警大队南闫中队接到辖区一家钢结构公司求助电话,称给该公司送货的两辆外地大货车因为所持通行证不符合“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的规定,没法把复工复产所需生产资料顺利送达,而该公司生产还急需这批生产原料。
接到电话后,南闫中队中队长张迎春和公司负责人互加微信,从负责人发过来通行证的图片看,他们所持的通行证确实不符合“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的规定,考虑到办理这种通行证需要通过好几个部门,为了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张迎春主动联系区交通局、大队交管科等相关部门为车辆办理通行证,并第一时间把通行证送到,保障了这家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受到公司和货车司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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