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区委书记沙向东对区法院在全市首创“微法庭”办案模式作出批示:“区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创新采取‘微法庭’模式,做到了战疫办案两不误,手段新,效果好,受到市院肯定,这就叫‘以人民为中心’和‘有解思维’,值得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学习借鉴。”本报现刊发相关文章,供读者参考。
疫情防控期间,既要避免人员聚集,又要满足当事人的开庭需求,如何做到战“疫”办案两不误?区法院运用“有解思维”,创新采取“微法庭”办案模式,交出了一份“两全其美”的答卷。
2月10日下午,区法院“互联网法庭”首次开庭。第二审判庭内,审判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视频连线开庭审理李某与国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在进行了当事人身份信息核对、诉讼请求陈述、发表辩论意见等程序后,顺利完成案件审理,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庭审笔录。随后,承办法官将判决书通过微信群送达至双方当事人。
足不出户,轻点指尖即可完成“无接触”庭审。区法院“微法庭”主要包括微信调解和互联网法庭两种模式。微信调解是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建立微信群,在群内以视频、文字等沟通方式达成调解;互联网法庭是法官在审判庭通过智慧庭审平台进行案件审理,当事人双方不出家门用手机App参与,可通过视频实时查看庭审笔录,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可通过手机对笔录进行电子签字确认。
据介绍,区法院重点将“微法庭”审判模式应用在四类案件中,且调解成功率比较高: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或标的额较小,当事人身处外地的案件;双方均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案件;有“厌讼”心理,“面对面”开庭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已经参加过“微法庭”诉讼活动人员的关联案件。
区法院“微法庭”办案团队坚持24小时在线,专门设立“微法庭”办公室,配齐摄像头、打印机等设备,“微法庭”电脑客户端和手机客户端同步运行,实现全程录音、录像并自动保存至网盘。在依托微信平台开展线上调解的过程中,无缝对接互联网庭审平台的线上签章功能。当事人形成一致调解意见后,由法庭起草调解协议并向当事人发送庭审码,随后将调解协议上传互联网庭审平台,组织当事人在线上完成对调解协议的签字确认,相比由当事人在线下签字捺印后再邮寄法庭的传统方式,更加简便快捷、程序完备。
2月13日,南营法庭在办理一宗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过程中,依托微信送达功能及时联系到被告当事人,并在8天内调解结案,受到省高院积极评价。
立足于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需要,区法院积极将“微法庭”的功能拓展到送达、质证等庭前准备工作环节,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全流程线上办案,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风险,保证了案件办理质效。该院针对当前凡开通线上支付功能的微信号持有人均经过银行核实身份,且大部分当事人的微信号均关联实名认证的手机号这一现状,大胆应用微信平台开展送达工作,有效解决了因当事人地址难以确定、登记的电话无法接通导致无法送达的问题。2019年以来,该院通过“微法庭”送达案件214件,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送达难题。
在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 2月3日至3月2日,区法院共结案568件,其中诉讼案件280件,单日最高解决纠纷37件,结案率53.3%,依法、稳妥、高效地满足了群众特殊时期的司法需求。
□马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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