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预防和减少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规范应对活动、提高处置效能,强化淄博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拟在公共卫生和应急保障领域进行地方立法调研。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开展公共卫生和应急保障立法需求调研的通知》,就调研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这次地方立法调研的范围包括:区县人大常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单位。调研内容为: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好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二是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单位职责,立足于“平”、着眼于“战”两种状态下,就制度设计提出前瞻性、创新性的立法建议;三是采取列举方式,提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比较集中的疫情防控问题。
《通知》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上医治未病”,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摸清突出问题和不足,找准工作短板和漏洞,提出改进措施和创新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提出淄博市公共卫生和应急保障立法的意见和建议,为开展公共卫生和应急保障立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通知》要求,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于4月30日前形成书面调研报告,登陆市人大常委会“以信息化推进依法履职能力现代化信息化系统·高质量立法信息化系统”,通过“法规草案意见征集”模块的“草案建议待办”途径发送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巨荣俊马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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