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能听清楚我的声音吗?好的,我们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的敲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开始了一场没有当事人的案件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员杨龙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通过视频连线开庭审理了李某与国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利用“山东法院智慧庭审”系统,法官及双方当事人的影像同时显示在电脑屏幕上,法官在互联网审判庭按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开始庭审,双方当事人在各自家中按照法官要求提交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等,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轻点指尖的“无接触”庭审。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在法官的指导下,在屏幕上完成了庭审笔录的校对和签字确认环节,随后,承办法官将判决书通过微信群送达至双方当事人,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周村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月10日一天,周村法院利用“线上+线下”的模式,共结案17件,其中审理9件,执行8件。
疫情当前,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2月3日起,淄博市两级法院立案大厅及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接待群众来访。为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两级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庭审、微信、电话等方式,打破空间限制,持续进行网上立案、网上审判、网上调解、网上执行等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灵活、多元的诉讼服务。一登录互联网法庭,工作人员就会发布在线开庭注意事项和使用手册,提醒当事人需要适应手机拍照、上传、下载、签字等操作,网络要处于4G 或wifi环境中,确保顺利开庭。进入网上法庭后,书记员首先会进行身份核验,如果不是当事人本人可强制其下线,保障当事人双方权益。
微信调解也是近两年基层法官在工作中探索出来的新模式。2019年初,以人大专项工作评议为契机,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周村区人民法院南营法庭在方便群众诉讼上下功夫,借助微信平台建立了“微法庭”,搭建起便民利民的“连心桥”。经过一年的探索实践,南营法庭的“微法庭”已经形成一套较成熟的调解、庭审方式。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微法庭”即开庭一案,调解两案,还有一件等待证据原件核实后即可最终裁判。“微法庭”实现指上“云解纷”,在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持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平台。同时,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交通事故处理微信群”内,一场在线质证、互动调解顺利进行。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群内当即转账过付,案件顺利履行完毕。 该院探索实行“线上调解 +线下寄送”诉讼服务联动机制,确保案件快速高效审结,积极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截至目前,淄博市两级法院网上立案3300余件,同比增长11% ,80余起案件利用互联网法庭开庭或通过“微信微法庭”等措施进行纠纷处理。
张玉杰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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