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淄川区市场监管局将军路市场监管所所长沈军(右)与同事检查超市农产品区价格标签上价格和产地等信息。□记者 刘磊
通讯员 路锦 周琳 报道
本报淄博讯 2月7日7点45分,从亿豪蔬菜批发市场出来后,淄博市淄川区市场监管局将军路市场监管所所长沈军便径直来到澳翔水产城。作为淄川最大的农贸市场,澳翔水产城的防护成了沈军跟同事在这次防疫期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农贸市场人员密集、疫情传播风险大,容不得半点马虎。我们这个时候多跑跑看看,疫情就能离群众更远一些。”沈军说,疫情当前,不仅要督促市场和业户做好消毒、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还要严防严查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为,护好百姓“菜篮子”。
为此,将军路市场监管所不仅增派监管力量加大对亿豪蔬菜批发市场、澳翔水产城的监管力度,还对这2处市场的96户业户逐一下达了《价格提醒告诫书》。
连日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发“疫情财”的重拳出击,目前,全市查处各类案件55起,对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典型案件已立案11起,对市场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淄博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分级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组成巡查小组和值班备勤检查组,每天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巡查,密切跟踪粮、油、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口罩、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价格动态,每日调度、上报监管情况。全面推动落实明码标价,加强对经营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商家落实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要求经营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诚信合法经营。截至目前,淄博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派出检查人员3984人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5195家。
为稳定价格预期,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淄博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现场检查巡查、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提醒告诫经营者主动自觉遵守价格政策,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诚信、合法经营。部分区县通过召开座谈政策提醒会,约谈了蔬菜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各市场主体经营负责人,与部分商户签定了《维护价格稳定诚信承诺书》,已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2万余份。
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淄博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出台的相关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实行涨幅控制,相关商品购销差价超过35%的可按照哄抬价格进行处罚,对哄抬价格,变相涨价,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行为,一经查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规范一起。目前,淄博市对4起哄抬蔬菜价格和防护口罩价格的案件正按程序予以严惩。
同时,淄博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加强对医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全市系统开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消毒液等医用防护用品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市局、区县局两级配合,对临淄区、高新区、经开区的口罩等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2415家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核查有关线索75条,立案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4起。
通过一系列措施,淄博市目前主要居民消费品的供应储备充足,价格相对稳定,居民消费日趋理性和正常。淄博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场交易管理组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石广博表示,下一步将在继续做好日常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的同时,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严打重罚,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保障好疫情期间的市场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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