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经济开发区北郊镇大七村养猪大户尚丽美向记者反映了她在“利奇马”超强台风灾害中,遭遇到了保险理赔“空白”的烦心事。
接到村民反映,记者赶到大七村进行采访。尚丽美从2004年开始养猪,从15年前的几头发展到今年初的248头。没想到在今年8月份的“利奇马”超强台风灾害中,她养殖的248头猪中有118头被水冲走或溺亡,经济损失惨重。她说,好在今年投保购买了能繁母猪养殖保险。但在理赔过程中,按照相关条款保险公司理赔了见到死猪尸体的17头猪,共5000多元,但被暴雨冲走的其它100多头猪,因不能单凭养殖户“损失猪的数量和大小”的口头证据定损,没法理赔。尚丽美说:“灾情发生后,我感觉天塌下来了,因为双方的老人长年生病,特别是70多岁的父亲偏瘫,孩子还在上大学,家庭已欠了20多万元的债务,困难压得我成天哭。现在猪肉市场这么好,上级也鼓励农民养猪,目前我因缺少发展资金仅存栏生猪60多头,其中母猪有20头。”
随后,记者电话咨询了养殖户参保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他说,对于受灾群众的困难,公司也十分重视,因为养猪户不能提供灾前存栏量的录像等证据,也就无法证明被暴雨冲走了多少头猪、被冲走的猪有多大小,导致无法定损。“在洪灾面前,我们一定要树立保险公司的为民形象,做到不惜理赔,努力把养殖户的受灾损失降到最低,早日帮助她恢复正常养殖。对这种在洪水中受灾、而又缺少证据的养殖户案例,如何进行理赔?我们已向上级公司打了请示报告。期间,我们公司也主动咨询过律师和司法部门,想通过司法途径帮她定损、理赔,也因缺少具体证据而告失败。”
目前,保险公司想尽最大努力理赔养殖户的损失,但又不能突破条款规定;而养殖户也想得到理赔,但又不能进一步提供具体证据。如何打破这一养殖户洪灾保险理赔“盲区”和无奈?律师建议,今后养殖户加入了保险,就要有保险意识,注重在洪水灾害前加强证据收集、保留,保险公司也要在灾前尽到提醒、指导等义务。尚丽美告诉记者,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提供援助,看看有没有其它途径帮助挽回一些损失。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姜乾相通讯员梁兆福报道本报讯2020年春运临近。记者昨日从淄博市铁路部门获悉,2020年...
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