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将调整后的住房保障相关标准公告如下:
1、保障范围:淄博市城镇居民(含持有淄博市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无自有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高于15平方米的家庭。
2、保障方式:住房保障分为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满足保障需求。
3、家庭保障类型:周村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37812元。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分为以下类型:
Ⅰ类家庭: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家庭(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Ⅱ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低收入家庭(既少于18906元);
Ⅲ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且不高于80%的中低收入家庭(既多于18906元,少于30249.6元);
Ⅳ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所在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且不高于100%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既多于30249.6元,少于37812元)。
4、补贴面积保障标准:一人家庭每户建筑面积30平方米;二人家庭每户建筑面积45平方米;三人及以上家庭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拥有自有产权房屋的保障家庭,补贴面积为以上补贴面积标准减去其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
5、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Ⅰ类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所在区县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与补贴面积标准之积;
Ⅱ类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所在区县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与补贴面积标准之积的85%;
Ⅲ类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所在区县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与补贴面积标准之积的60%;
Ⅳ类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所在区县当年住宅市场平均租金与补贴面积标准之积的20%。
保障家庭实际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其所承租住房的租金。超过承租住房租金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6411262
新闻推荐
歌曲《下马酒》11月30日,“胜利之夜·幸福周村”2020年周村区百姓春晚暨“我要上春晚”海选第四场——“方达·梦想小...
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